香港优才计划7年转永居费用

sam 头条 18

香港优才计划7年转永居费用

香港优才计划7年转永居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签证费:办理赴港签证相关事宜的费用为230港币。

2. 中介服务费:一般在3万至6万元人民币之间,具体费用所选服务的范围而定,服务范围涵盖从申请到续签直至获得永居的不同阶段。以银河集团为例,服务至获批的费用是3万元,服务到拿到香港身份证的费用为4万元,而服务至获得香港永居身份的费用则高达6万元。

3. 续签费用:可能在几万至几十万港币不等,这主要取决于个人在香港的居住和生活状况。在香港居住生活期间,孩子读书、日常生活开销、出行等都会产生费用,整体每月参考费用为8000 - 16000港币,按照7年计算,整体预估至少20万港币。

4. 生活费用:港府要求申请香港优才计划的个人需准备至少20万港元以上的存款证明,家庭申请者为30万港元以上,以覆盖在香港的生活费用。考虑到7年的时间,可能需要140万到210万港元。

香港优才计划7年转永居的总费用包括签证费、中介服务费、续签费用以及在香港的生活费用,具体金额会个人情况有所不同。

香港优才计划7年转永居费用-第1张图片

香港优才计划如何申请

申请香港优才计划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 年龄: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

- 财政要求:申请人必须证明能独力负担其本人及受养人(如有)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开支,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 良好品格:申请人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 基本学历: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学历,一般要求为具备由认可大学或高等教育院校颁授的大学学位。在特殊情况下,能附以证明文件的良好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经验及成就亦可获考虑。

2. 计分制

- 综合计分制:符合所有「基本资格」的申请人,可选择以「综合计分制」接受进一步评核。综合计分制度已经摒弃了以往的逐项评分方法,改为采用一种新型的评估问卷形式。该问卷分为六大模块,下辖12项具体准则。申请人只需满足其中至少6项标准,便可提交申请。

- 成就计分制:「成就计分制」的评核准则包括申请人曾获得杰出成就奖(例如奥运奖牌、诺贝尔奖、国家/国际奖项);申请人可以证明其工作得到同业肯定,或对其界别的发展有重大贡献(例如有关行业的终生成就奖)。

3. 申请材料清单

- 基本资料:包括身份证、港澳通行证、申请人及受养人的白底彩色照片、结婚证书、内地户口簿复印件、子女的出生证明等。

- 学历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的学历相关文件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籍认证报告等。

- 工作证明材料:包括在职或离职证明(涵盖所有工作经历)、由前任雇主或同事签署的工作推荐信(需转换为PDF格式)、公司组织架构图、工作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如需申请国际工作经验加分)。

- 资产和收入证明材料:需要提供银行存款证明(个人账户需超过12万人民币,若有受养人则每人增加12万人民币)、年收入达100万港币的完税证明等。

- 语言能力证明材料:包括英语六级证书、雅思/托福成绩单、全英文授课的海外学历成绩单、其他外语成绩证明等。

- 赴港计划书及人才清单证明材料:赴港计划书应分为七个部分,每部分不超过100字,涵盖事业成就、专业技能及对香港的贡献、学业成就、专业奖项、其他(如家庭计划、赴港计划等)。若符合人才清单标准,还需提交一份人才清单自述。

4. 申请和续签流程

- 核实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准备所有必要的文件。

- 通过香港入境事务处的官方网站提交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

- 申请材料提交后,将进入筛选和审核阶段。一旦申请成功,您将收到电子签证。随后,您需要前往香港激活该签证,并办理香港居民身份证。

- 关于优才计划的续签,首次获批准后,您将获得为期3年的无条件居留权。续签模式为“3+3+2”,意味着在首次获批后的7年内,您有机会申请成为香港的永久居民。续签的关键在于维持与香港的紧密联系,比如子女在香港的教育、公司注册、缴纳强制性公积金等。

以上是申请香港优才计划的主要步骤和要求,具体细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申请人关注最新的官方政策和指南。

香港永居申请要什么条件

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通常居住要求:香港《入境条例》,申请人需要在香港“通常居住”满7年。这并不意味着在这7年内每天都必须居住在香港,而是需要证明与香港有持续的联系,并有意将香港作为常住地。通常居住连续七年期间必须是紧接该人士此项向入境事务处处长申请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日期之前的连续七年。

2. 合法逗留:在递交申请那个时刻,申请人必须身在香港并且是合法逗留。如果在递交申请时并非身处香港,申请将被终止,并不获处理。

3. 无不良记录:申请人不得有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有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4. 经济能力:申请人必须证明能独立负担其本人及受养人在香港居留期间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这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供一定数额的存款证明(如个人20万港币以上,家庭30万港币以上)。

5. 语言能力:申请人须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

6. 受养人条件:包括配偶(包括同性民事伴侣关系、同性民事结合、异性民事伴侣关系等,且该身份必须是缔结当地机关合法和官方承认的)以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在某些情况下,60岁以上的父母也可能被视为受养人。

7. 声明:申请人必须以入境事务处处长规定的格式作出声明,表示以香港为其永久居住地。如果未满21岁,所作的声明须由其父亲或母亲或合法监护人作出。

8. 提供资料:申请人必须向入境事务处处长提供资料,令入境事务处处长信纳他/她已以香港为他/她的永久居住地,该等资料可包括该人士是否在香港有惯常居所、他/她的家庭主要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在香港、他/她是否有合理的收入以维持自己及家人的生活,以及他/她是否已按照法律缴税。

满足上述条件后,申请人可以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交申请,经过审批后,即可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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